各中央企業紀委(紀檢組)、監察局(部、室):
現將《關于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及國有產權轉讓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企業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為便于加強聯系,請你們指定一名具體工作人員,并將姓名、聯系電話告國資委紀委、監察局執法室。
國務院國資委紀委
監察部駐國資委監察局
二00四年三月八日
關于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及國有產權轉讓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
最近,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務院國資委和財政部頒布實行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兩個文件對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規范改制,促進企業國有產權有序流轉具有重要指導作用。為加強對《意見》和《辦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職責,落實任務。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要積極配合業務部門,監督檢查《意見》和《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著重查處國有企業改制及國有產權轉讓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完成上級機關及領導交辦的有關監督檢查工作;了解報告監督檢查情況,總結交流工作經驗。主要任務是:監督轉讓進場;檢查操作程序;維護國家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督促追究責任。
二、突出重點,嚴格檢查。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要圍繞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中的重點問題加強監督檢查。依據《意見》和《辦法》的規定,抓住行為審批,資產、產權定價,進場交易等主要環節,對下列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認真的調查處理:
1、不按規定在產權交易機構中進行交易;
2、超越權限,擅自決定企業改制或轉讓企業國有產權;
3、弄虛作假,隱匿資產,提供虛假會計資料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4、營私舞弊,與買方串通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產權;
5、以權謀私,利用改制和產權轉讓之機,轉移、侵占、侵吞國有資產、產權;
6、嚴重失職,違規操作,損害國家利益和侵害群眾職工合法權益;
7、非法轉移債權債務或者逃避債務清償責任;
8、本企業的管理層濫用職權,參與轉讓國有產權的各個環節,“自賣自買”。
三、追究責任,標本兼治。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要按照管理權限,認真調查處理違反《意見》和《辦法》規定的行為。對違規操作的,要主動配合業務部門予以糾正;對違反黨紀政紀的,要給予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按有關法規,追究責任人的賠償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要積極研究制定責任追究制度,加大監督力度。
要把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與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加強學習教育、推進制度創新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結合起來,形成加大源頭治理工作的防范體系;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僅要認真處理,而且要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會商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的對策和建議,使管資產、與管事、管人充分結合,促進現代產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四、加強領導,搞好協調。中央企業要重視抓好《意見》和《辦法》的貫徹執行,充分發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的組織協調作用和業務部門的職能作用,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形成的領導工作機制,將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意見》和《辦法》的工作列入企業重要的議事日程,統一部署,統籌安排。
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要協助企業黨委和行政領導做好監督檢查《意見》和《辦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組織協調工作,與有關業務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情況、研究問題、總結工作。
對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項目要加強聯合檢查;對問題突出的要組織重點檢查;有條件的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可以派人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的過程監督。
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要定期向國資委紀委、監察局報告檢查情況。對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要隨時上報。